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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0]102号

2010-07-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随 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展的加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和城镇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经济纠纷及法律问题。因征地引发的拆迁、补偿、安置争 议时有发生,甚至常常会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既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又影响国家建设的 速度和效益,还影响社会稳定。解决因土地征收引起拆迁、补偿、安置争议,涉及到实体处理和程序保证两个方面。为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确保各项 建设依法依规顺利进展, 解决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中的疑难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定于2010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培训班”,届时具体会务工作由北京中地博联技术中心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策法规

国家有关加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解析。

(二)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与审查

1、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建设用地电子报件制作;

2、建设用地备案及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程序操作;

3、各项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要点;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程序、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5、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及审查要点(省级、国家);

6、林业用地报批程序和操作要点。

(三)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

1、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法律问题;

2、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法律问题;

3、征收土地补偿法律问题;

4、土地补偿费分配制度与归属问题;

5、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低于耕地标准问题;

6、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脱离法律规定形成惯性问题;

7、物权损害赔偿的多因一果关系及其责任分析;

8、征收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法律问题;

9、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0、房屋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

11、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

12、房屋评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协调;

14、征收用地时没有拆除遗留下的房屋拆迁补偿法律问题;

15、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法律问题;

16、“城中村”拆迁的正当程序;

17、拆迁人补偿与行政机关违法赔偿的范围界定;

18、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与拆迁补偿及案例分析;

19、征地补偿标准与依据、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诉讼应对;

20、土地征收补偿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与法律适用。

(四)典型案例分析和有关税费管理及政策

二、主讲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

授课。培训班以领导、专家授课为主,专题研讨、现场交流等方式

为辅。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培训班”结业证书。

三、参加人员

各级从事工程项目投资、规划、土地审批、土地储备、征地移

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类项目投资(业主)、建设、设计咨询机构、开发区、法律及土地研究的相关管理人员。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13日,乌鲁木齐市

(具体报到地点和报到路线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五、有关费用和联系方式

培训资料费18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联系人:陶爱军  

报名电话:010-68160541,68160500 (兼传真)

电子信箱:guohai54321@163.com

培训中心监督电话:010-63908518  国汉海

地    址:北京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12室

邮    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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