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国企业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将于2009年12月24日在深圳市举办“节能评估报告编写及案例分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的最新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介绍;
(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三)国家鼓励、推广并实行节能奖励的节能项目介绍;
(四)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节能评估报告编写及评审要求;
(六)编写节能评估报告如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研判(1、确定难易程度;2、确定价格多少);
(七)节能评估报告编写过程中如何对标分析;
(八)建筑、制药、化工、水泥、冶金等行业节能评估报告案例介绍与分析;
(九)国家有关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介绍;
(十)国家推广的节能新技术介绍。
二、师资安排
本期研讨班拟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清华大学及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广大企事业单位投资管理部门、各地节能中心、节能服务公司、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相关机构、工程咨询机构、大专院校专业研究人员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方式
以领导、专家授课为主,同时采取现场互动等方式。培训班将提供最新讲课和参考资料,并颁发培训证书。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24日---12月27日(24日为报到日)
地点:深圳市(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1、参加培训班人员培训费1800元/人。(不含食宿费)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于12月2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培训中心或电话报名。
联系人:滕四波 王兢
电话:(010)63908415 63908428
传真:(010)63908415 639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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