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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价改革和执法检查培训班的通知

2009-07-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学习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期出台的电价改革及其执法检查政策,探讨电价改革难点重点问题,提高各地价格管理和企业主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和中协人才技术交流咨询中心培训部举办“电价改革和执法检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电力市场建设与电价改革

(二)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电价(上网、输配、销售)形成机制和计价方法改革

1、大用户直接购电与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双方协商电价;

2、未执行标杆电价电厂上网电价归并;

3、竞价上网试点工作;

4、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成本加收效核定法;

5、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

6、销售电价公平负担的定价机制;

7、销售电价分类和各类用电之间差、比价关系改革;

8、居民用电阶梯式累进递增电价。

(三)煤电价格联动、差别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脱硫电价、需求侧管理电价、标杆电价政策

(四)电价政策实施重点、难点

(五)发电企业、输配电成本监审

(六)当前电价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七)电价检查工作要点和案例分析

1、电价执法检查工作要点;

2、电价专项检查;

3、电价执法检查和处罚案例分析;

4、电价处罚行政诉讼、复议及其案例分析。

(八)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解读

(九)反价格垄断规定

二、培训形式

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电监会等部门有关业务主管人员、专家授课为主,交流研讨为辅。

三、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监会、电力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电厂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30日(28日为报到日)

地点:太原市(具体办班宾馆和报到办法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有关费用  

培训、资料费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单位自理。北京主办单位统一开具报销票据,其他票据报销无效。

六、报名办法

请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本期班班务组

报名联系人电话:张萍(010)51772526(兼传真)、51772527(兼传真)、51772530、13691185456

培训中心监督电话:010-63908518  国汉海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01

室;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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