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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2-10-26 点击数:

由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今晚报社联合主办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助力行动”在本市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在本次活动的推动下,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启动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台《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创业,力争到2017年对30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对20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引领3万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主要针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两年的在校生和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教育、培训、孵化、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等多项帮扶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对完成规定培训内容并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学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保补贴等政策扶持。

《方案》提出,统筹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或经营场所,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实训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对吸纳企业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此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按每人1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最多不超过60平方米,补贴两年。对毕业五年以内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年的岗位补贴和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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