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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4〕66号)

2014-01-16 点击数:

2014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定于2014年11月22日至23日举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保证鉴定质量,部中心将派出6个质量督导组赴部分地区开展现场督考(具体安排见附件1)及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督考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23日,各质量督导组需提前一天到达督导地区,工作调研时间为11月24日-25日。

二、主要内容

(一) 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执行情况;

(二) 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存储、传送、保密等安全情况;

(三) 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四) 围绕各地区签订的2014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调研。

三、工作要求

(一)被督导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全国统一鉴定活动,确保鉴定质量,并积极配合部中心质量督导组开展各项工作;未列入此次现场督考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在全国统一鉴定期间组织质量督导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现场督考,确保本地区全国统一鉴定质量。

(二)现场督考工作结束后,部中心质量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并填写《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见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被督导地区留存一份,另一份由质量督导组带回。

(三)被督导地区省级鉴定管理部门对部中心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并填写《全国统一鉴定部中心质量督导组/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此表应于2014年11月28日前以传真的形式反馈给部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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